
各学院、校外办学点:
根据新华社四川分社的安排,我校2014届春季、秋季毕业生电子摄像时间定于
一、校内摄像程序
1、学生到所在学院成教办公室:填写或完善学籍卡信息;填写毕业生登记表;完清学费;交身份证复印件(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明专业、学历层次、联系电话)。
2、学生到继续教育处(自强楼三楼):出示所在学院已完清手续的证明;我校财务处已收学费的发票;交摄像费15元(新华社);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;验证后摄像。
二、外地摄像程序
分散在外地市州和省外的毕业生,可在当地(新华社指定地点)摄像。登陆新华社四川频道网站(www.sc.xinhuanet.com),点击“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图象采集栏目”(网页右上角),查找当地新华社的联系方式,咨询当地的摄像时间和地点。毕业生在收到新华社的相片后,将相片和身份证复印件(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明系别、专业、学历层次、联系电话),及时邮寄给所在学院成教干事。
三、更改身份证信息注意事项
1、身份证号码因为升位造成重号、错号需更改的毕业生,必须由户籍所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《公民身份号码更正事项告知函》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本人更改身份证的申请,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成教干事。
2、身份证正常升位需要更改身份证号码的,须准备身份证复印件、本人更改身份证的申请,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成教干事。
3、需更改姓名的,必须由户籍所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有曾用名的户籍证明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本人更改名字的申请,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成教干事。
4、各学院将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,及时交到继续教育处。
四、相关工作要求
1、各学院要及时通知到每个毕业生和校外办学点,告知电子摄像的重要性,并提前做好摄像准备。
2、各学院要仔细核对和完善毕业生的各项信息,督促欠费学生完清学费。
3、各学院或校外办学点在学生摄像期间,须安排相关人员到继续教育处协助处理本学院学生摄像的相关事宜。
五、补摄像安排
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摄像的应、往届毕业生,可在2013年3月至5月30日期间(周六、周日除外),持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(或提供学号)补摄像,并及时将照片交所在学院成教干事,用于办理毕业证书。摄像地址:成都市陕西街34号;联系电话:028—86120800;028—86149424。
六、各学院毕业生摄像时间安排
| 
 办学单位  | 
 摄像时间  | 
 人数  | 
 备注  | |
| 
 文新学院  | 
 14日  | 
 上午8:30——12:00  | 
 284  | 
 | 
| 
 化学学院  | 
 上午14:30——14:40  | 
 8  | 
 | |
| 
 旅游学院  | 
 下午14:40——16:30  | 
 208  | 
 | |
| 
 物电学院  | 
 下午16:30——17:40  | 
 82  | 
 | |
| 
 乐山一职中  | 
 15日  | 
 上午8:30——12:00  | 
 335  | 
 | 
| 
 法管学院  | 
  下午14:30——16:30  | 
 234  | 
 | |
| 
 政治学院  | 
  下午16:30——17:40  | 
 88  | 
 | |
| 
 教科学院  | 
 16日  | 
 上午8:30——10:20  | 
 147  | 
 | 
| 
 美术学院  | 
 上午10:20——12:00  | 
 150  | 
 | |
| 
 计科学院  | 
 下午14:30——15:30  | 
 58  | 
 | |
| 
 音乐学院  | 
 下午15:30——16:00  | 
 14  | 
 | |
| 
 体育学院  | 
 下午15:30——16:00  | 
 1  | 
 | |
| 
 外国语学院  | 
 下午16:00——17:00  | 
 124  | 
 | |
| 
 乐山振兴中职校  | 
 下午17:00——18:00  | 
 92  | 
 | |
| 
 生科学院  | 
 17日  | 
 上午8:30——9:00  | 
 47  | 
 | 
| 
 数信学院  | 
 上午9:00——12:00  | 
 625  | 
 | |
| 
 上午14:30——17:30  | 
 | 
 | ||
| 
 合     计  | 
 2496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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